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华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
4家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1]27号 2001年9月3日)
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鉴于华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西玉林金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省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广东万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分别存在注册资本不实、未按要求充实资本金、增资不到位、长期未开展期货经纪业务等问题,已不具备继续经营的资格,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上述4家公司的《
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收缴上述期货经纪公司的《
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