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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的批复
国土资源部关于“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的批复
(国土资函[2001]409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你局于2001年8月12日报来的《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资格申请书》收悉。根据《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符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的有关条件,同意授予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评审范围为北京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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