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等机构及相关人员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1]159号 2001年9月4日)
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大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们报送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资格初审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
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6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美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大连宝鼎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和应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和君创业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其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梁文斌等39人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三、请你们按此批复向我会领取有关资格证书,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述机构及人员的日常监管。
附件
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及获得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名单
一、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
1.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北京金美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大连宝鼎咨询有限公司;
4.北京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北京中和应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6.北京和君创业咨询有限公司。
二、获得证券投资询执业资格的人员:
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人)
梁文斌 杨蕾 贾秉杰 孟繁智 马建 林蔚先
北京金美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6人)
朴曙光 郑刚 黄(上日+下文)宏 李晓宇 王翔 崔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