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通知的通知
(药监人函[20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监察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2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办发[2001]92号)转发你们。
2002年是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的重要一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执业药师在药品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有关的组织管理工作,使更多的药学技术人员进入到执业药师队伍中来,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