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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健全工作机构,提高认证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加快健全地、县两级工作机构,积极改善工作推进条件,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完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七)加强技术培训,壮大检查员队伍。全面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监督管理知识培训,重点培养地(市)、县两级检查员,壮大检查员队伍,提高检查员业务能力。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农业技术标准培训,培养一大批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的农业技术骨干,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的广泛深入实施。
  (八)开展技术研究,推广科技成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与国际交流合作,引进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结合“国际通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体系引进与建立”农业部948重大引进项目的实施,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企业开展试验示范,探索建立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适应中国国情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管理体系,积极开展GAP、HACCP生产基地(企业)认定工作,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四、强化监督管理,增强发展活力
  (九)健全监督制度,提高认证有效性。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依法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对工作机构、检查员、检测机构、获证企业(基地)和产品以及标志使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并实施产地和产品年度抽查制度、检测机构年检制度、检查员年检制度;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印制、使用管理及督查制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加强对认证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认证质量体系、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执行情况;突出抓好认定产地和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十)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无公害农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积极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试点,缩短认证周期,提高认证的时效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网上认证信息查询功能,启动产地认定备案和产品申报材料网上采集、审查试点。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统计年报制度,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绩效评价。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监管新模式,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核查、市场督查。启动地理标识农产品登记工作,发掘和保护我国丰富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优势农产品资源,打造中国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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