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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通知


  六、企业应当以集团母公司会计制度政策为依据编制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合并报表。集团所属子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和政策与企业总部不一致的,企业总部在编制财务预算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企业总部执行的会计制度和政策为依据进行调整,作为财务预算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七、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补充说明,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编制财务预算报表的同时,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编写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对企业上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本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组织工作、年度内预计主要生产经营情况、主要财务预算指标等进行分析说明;对可能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且未纳入年度预算范围的其他不确定事项等进行说明。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由集团总部组织编写。

  八、企业要按照国资委统一的编报格式和口径,结合企业内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下属单位财务预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预算编制基础、编制范围、编制口径、预算指标合理性、表间指标是否衔接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质量。

  九、为配合做好财务分析、业绩考核等工作,企业在正式报送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之前,应当做好2006年度企业财务初步预算预报工作。企业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200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并于2005年11月15日前报送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一式3份分别报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业绩考核局和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十、企业在组织做好本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审核、汇总工作的基础上,应于2006年1月20日之前将企业集团财务预算报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书纸质文件和相关电子文档,以正式文函分别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业绩考核局各1份。本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报送财务预算报表数据只报电子文档。企业正式上报的预算指标与预报指标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对差异原因予以说明。应报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预算信息随《企业基础材料》一同报送。

  十一、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预算经核准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对于因市场形势发生巨大变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年度预算的企业,应随8月份财务快报一同报送“2006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并对调整的主要原因和事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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