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运函[2005]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直属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
安全生产法》,确保电子信息产业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现结合电子信息产业实际,就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
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结合生产、科研实际,认真制定《
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拟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细化事故处理程序和相关预案,将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制定2006年工作计划,为全年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严格管理、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对于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要坚决淘汰,对事故易发部位和隐患、对电力设施和动力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贮存的操作车间、运输设备和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进行重点改造和管理,确保各种设备的良好运行。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认真布置年度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春节、元旦等节日期间,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锅炉、库房等重点场所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要以特种设备、关键设备、安全隐患部位、易燃易爆气体和化学品库等为重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