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0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在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中,参照此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落实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00六年二月七日
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增加宣传教育投入,扩大宣传阵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行为予以曝光。
3.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