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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确保“两节”期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确保“两节”期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8日 国质检监[2005]4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元旦”和“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质量监督、确保节日安全上来,真正把加强质量监督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突出监管重点、查找监管漏洞、确保监管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打假,着力从生产加工源头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严格把关、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不出轰动全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少出一般性质量安全事件,获证产品和企业坚决不出问题。一是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准入标准,严格条件审查,严格督促企业实施出厂检验。不符合条件的,绝不发证,检验不合格的,绝不允许出厂销售。二是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和回访。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组织县级局巡查人员、乡镇村组协管人员在两节期间到岗就位,加强巡查,严密监控,做到对假冒伪劣“早发现、早查处、早打击、早控制”。重点检查企业的必备条件、原料把关、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标签使用等环节。对重点监管企业至少要巡查一次,要坚持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巡查相结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文字记录,纳入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组织回访,落实企业整改,保证巡查实效。三是切实加强小作坊监管。要按照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国质检监函[2005]781号)的要求,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思想,切实把食品小作坊管住管好。严格监管重点区域。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特别关注各种“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的地方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地区。突出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及早部署防范,杜绝监管死角,做到制假活动露头就打。关注农民安全健康,有效监管加工作坊,确保乡镇农村和时令季节食品质量安全。四是大力开展无证查处。在节日期间,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查处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4]549号)的要求,组织优势力量,集中开展一次无证食品企业的查处工作,对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7大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造假窝点,重点清查“黑名单”企业(场点、窝点),防止违法行为再度反弹。严格监管食品原料,查禁杜绝有害物质。五是严厉打击各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重点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特别关注各种违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报告。开展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明令禁止的、标准不允许的物质用于生产加工活动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控制、及时报告。全面检查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及时纠正不规范标注,严格查禁标识欺诈,防止“早产”、过期食品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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