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各地要围绕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监管食品质量、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重点是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努力提高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要结合金信工程和12315网络建设,整合资源,建立全系统五级贯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家、进市场,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网上受理投诉申诉、网上报送、网上反馈信息、网上查询、网上发布、网上督办和网上指挥调度,不断提高食品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总局下发的《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和这次提交会议讨论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2.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等,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食品批发企业,使经营者自觉规范其经营行为,切实对消费者负责。要根据各地实际,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食品质量自检和协议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要借鉴一些城市的做法,在大中城市探索开展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活动,在广大农村开展创建“食品放心店”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指导等方式,大力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
3.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各地要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要通过与各级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协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通过贯彻落实中宣部、工商总局等七个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报道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