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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3.认真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工商所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总局制定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责任和要求,也是把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的具体举措,得到了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基层干部的欢迎。各级工商机关把贯彻落实《监管规范》作为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内容,普遍结合实际组织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许多地方的工商局还举办了相关培训班,印发辅导教材,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基层工商所按照《监管规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去年以来,基层工商所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41663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 60540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12401户,并对问题严重的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进行了查处,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
  4.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迈出新的步伐,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2005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要求,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截至11月底,31个省级工商局已全部建立食品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91%的市(地)级工商局、85%的县(区)级工商局、75%的工商所已建立了上述制度。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的同时,各级工商机关普遍重视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建立了预案,落实了相关措施,及时有效处置应急事件。在处置“苏丹红”(一号)食品事件、猪链球菌和禽流感等市场突发事件中,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利用预警防范机制和网络体系实施了对所涉及的有问题的食品及时下架控制、追根溯源、发布消费警示等监管措施,有效地防范了有问题的食品在市场上蔓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也在实践中经受了考验。
  总之,过去的一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信心明显增强,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和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效的取得,是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决策和工商总局部署的结果,也是各级工商机关,特别是战斗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第一线广大执法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和众孚局长,向大家并通过同志们向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广大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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