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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号——关于香港CEPA项下手表原产地标准中第一批香港自有品牌清单

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4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4号有关确认“香港自有品牌”手表名单程序的规定,第一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见附件)已经有关部门确认,现予公布。对申报进口清单所列香港自有品牌的手表,海关凭香港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规定验放。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一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


┌──┬───────┬──────────┬──────┐
│序号│香港自有品牌名│  香港公司名称  │ 品牌性质 │
│  │   称   │          │      │
├──┼───────┼──────────┼──────┤
│1  │INTIMA    │顺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原创品牌│
├──┼───────┼──────────┼──────┤
│2  │盈天码    │顺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原创品牌│
├──┼───────┼──────────┼──────┤
│3  │FRANCIS    │大华钟表有限公司  │香港原创品牌│
│  │ DELON    │          │      │
├──┼───────┼──────────┼──────┤
│4  │DAIWA     │大华钟表有限公司  │香港原创品牌│
├──┼───────┼──────────┼──────┤
│5  │诗朗     │大华钟表有限公司  │香港原创品牌│
├──┼───────┼──────────┼──────┤
│6  │大华     │大华钟表有限公司  │香港原创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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