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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

  2、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高级职称的总设计师;
  3、具有配套齐全的工程设计、经营管理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设计三年以上的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三名,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七名,中级职称的经济师、会计师各一名以上;
  4、注册资金在五万元以上,或有流动资金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担保。
  乙级单位:
  1、具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历,具备承担各类中级宾馆饭店及中型室内装饰设计的能力,承担过单项工程在一百万元以上宾馆饭店或中型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任务,质量合格;
  2、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中级职称的总设计师或主任设计师担任技术负责人;
  3、具有配套齐全工程设计、经营管理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设计三年以上的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一名,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中级职称的经济师、会计师各一名以上;
  4、注册资金在三万元以上,或有流动资金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担保。
  丙级单位:
  1、具有两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历,具备承担中低级、中小型室内装饰设计任务的能力,承担过两个三十万元以上室内装饰设计任务,质量合格;
  2、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中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设计三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名,有助理经济师和助理会计师:
  4、注册资金在二万元以上,或有流动资金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担保。
  丁级单位:
  1、具有一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的经历,具备承担一般小型室内装饰设计的能力;
  2、有二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初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其中具有初级职称的室内设计人员不少于三人:
  4、注册资金在一万元以上、或有流动资金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担保。
  第十三条 室内装饰施工企业按其技术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丁级又分为一、二两等。各级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营业范围:
  甲级企业:
  1、具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具备承担各类室内装饰施工的能力,承担过单项工程在三百万元以上三星级宾馆饭店或大型公共建筑室内装饰施工任务,质量合格;
  2、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验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职称的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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