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将就
《办法》的正式实施,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质监、标准、信息化等专业媒体,商业、贸易、物流、食品、建材、服装等行业媒体以及大众媒体,发布
《办法》正式实施的消息。利用媒介的宣传优势,树立
《办法》的权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
《办法》的认知度。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
《办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推动社会有关方面学好、用好该
《办法》。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采用多种形式,努力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广大企业在广泛参与中学习
《办法》,自觉地守法和用法,增强企业对
《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
三、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工作
(一)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地方质检系统监督执法骨干、编码分支机构业务骨干及部分相关重点企业,由编码中心举办
《办法》及商品条码相关国家标准的学习宣贯会。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抓好
《办法》在本行政业务辖区内的普法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对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二)要明确学习培训的重点对象。各级质监部门要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及编码分支机构人员的学习培训;同时,要有重点地对生产、企业、物流、印刷企业及系统集成商等开展有关
《办法》及商品条码知识的培训与服务,引导和帮助这些企业正确使用商品条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