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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70号——准许向中国出口牛精液的荷兰企业名单[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5日 实施日期:2009年5月5日)废止(原因:已有更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70号)


  现将经我局考核,获得向中国出口牛精液资格的荷兰牛精液生产中心名单予以公布。其出口资格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7日。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六日

准许向中国出口牛精液的荷兰企业名单

  牛精液生产中心:

  1. 名称 Name:Alta Benelux VOF

  地址 Address: Dijksterweg51,9977 TD,kleine Huisjes

  中国注册号 Registration number in china:2005BAINL001

  电话 Tel:31-595-526666

  传真 Fax:31-595-526667

  2. 名称 Name:HG Harfsen

  地址 Address: Broekstraat5b,7172SL Harf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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