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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国鲜梨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AQSIQ必须备有注册加工厂的名单,并要在出口开始前提供给AQIS。加工厂名单的增减要提供更新资料。
  第四条 病虫害防治及一般性监测
  注册果园种植者须实施经AQSIQ批准的果园病虫防治计划(如出口梨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计划)。为了对澳大利亚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附中用粗体标出的有害生物)进行田间风险管理,防治计划必须由田间卫生管理措施与施用适当的杀虫、杀菌剂措施组成。
  AQSIQ负责确保种植者了解澳大利亚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出口果园要实施控制这些有害生物的田间卫生管理措施和防治措施。种植者必须保留防治记录,以便审核。在贸易开始前,AQSIQ必须向DAFF提供具体的防治措施。如果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有任何更改,AQSIQ必须在AQIS检疫官员预检期间,向澳方提供更改后的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书面材料。
  在指定地区的出口注册果园内,AQSIQ应针对田间管理措施所要求的有害生物规范性地实施监测及调查,并每年以标准报告形式向DAFF提交调查结果。
  AQSIQ必须保证清除生长在注册果园周围2公里以内的锈病(Gymnosporangium asiaticum、 Gymnosporangium sabinae)转主寄主(Juniperus chinensis,J.procumbens)。如果发现所列锈病,来自发病点周围2公里以内的出口果园的果实,将不允许出口澳大利亚。
  如调查发现BA以前未进行风险分析的其他有害生物,AQSIQ应立即通知BA和AQIS。如果监测到澳大利亚关注的、已知有检疫意义的其他外来有害生物,如梨火疫病,AQSIQ应立即通知BA和AQIS,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
  第五条 实蝇监测
  出口澳大利亚梨的指定地区(例如果园、包装厂和周围地区)必须有一个实蝇监测系统。诱捕器必须包括瓜实蝇诱捕器、地中海实蝇诱捕器和桔小实蝇诱捕器。
  AQSIQ必须在新增加的陕西和新疆地区实施实蝇监测计划。当前在河北和山东已实施的实蝇监测计划须继续进行。特别是,每个出口果园和所涉及的村落都必须设置1个以上的桔小实蝇诱捕器。包含诱捕器(含桔小实蝇诱剂、瓜实蝇诱剂和地中海实蝇诱剂等)编号及放置位置、诱捕器种类、诱捕实蝇种类等内容的监测总结应提供AQIS预检官员。
  如发现任何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实蝇,AQSIQ须在48小时内通知BA。AQIS将对监测到的实蝇具体种类、个体数量及其环境进行评定,并建议 AQSIQ采取相关行动。如果在预检时发现任何实蝇,在无相关调查结论前,立即停止梨贸易。
  第六条 果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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