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六)抓好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完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十七)加强城镇供水安全体系建设。总结哈尔滨等城市停水事件的经验教训,研究针对水源污染的应急技术,尽快建立针对有机物、农药、重金属和致病微生物等四大类突发性污染的技术体系,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应用现代技术加强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
(十八)组织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供应调研。重点对广东等省市和西气东输天然气供应安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查找隐患,提出对策。
(十九)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配合油价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减负和运价形成机制工作,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严肃查处违规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的问题,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各方行为。
(二十)按照《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全国城市桥梁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地建立城市桥梁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确保城市桥梁运行安全。
(二十一)进一步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经验。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城市(城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总结推广上海市的经验,将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相结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筹备召开全国城市管理工作会议。
(二十二)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新形势要求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表彰活动。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