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模式的转变
(十一)调整和优化城镇建设投资结构。指导各地合理控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引导城镇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和配套现有设施,重点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的改造和建设、公共交通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全面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公交优先”战略落实情况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公交优先周”及“无车日”活动。筹备召开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加强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监督检查。配合油价形成机制改革,落实公交用油补贴政策。推行公交专用道、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组织抓好大型公共交通综合枢纽和场站建设以及快速公交系统(BRT)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畅通工程”,积极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十三)加强城镇节约用水工作。以强制推行节水器具和推广再生水利用为重点,加大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水价改革。组织督察供水管网改造。总结推广北京市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经验。加强对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的规划、建设和设施运营的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政策。抓好再生水利用“四循环”(公共建筑中水循环使用、生活小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城市再生水重复利用和区域污水处理再利用)的示范和推广。加强对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的核查,在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严格限制自备水源取水量。开展第三批节水型城市的考核验收工作。积极做好2006年国际水大会的相关筹备工作。
(十四)推进城市照明节电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照明。继续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绿色照明“十一五”规划,制定颁布《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道路照明节能技术标准》,举办首届城市绿色照明展览会。
(十五)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健康发展。认真总结《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五年来的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抓好示范,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向节水、节地、节约投资方向发展。抓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的实施。加强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部和西部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管理,保护古典园林和历史名园,提高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水平。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示范作用,引导城市发展从扩张型、粗放型向集约型、生态型、效益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