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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010-85226337,85226338
  传真:010-65135863
  附件: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商务部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1: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编号: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经营类型
  主要经营品种

                     备案登记机关:
                     备案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续)



  注册地址__________
  工商登记注册号__________
  注册类型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__________
  经营类型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承诺



  本酒类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接受酒类流通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合法的;所提交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合法。
  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五、遵守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从事酒类经营活动时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地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并建立酒类商品购销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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