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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统一指挥: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保证搜救机构组织的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取得最佳效果。
  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
  属地为主: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海上搜救机构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防应结合:“防”是指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海上突发事件的可能;“应”是指保证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
  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常备资源,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以人为本: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
  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证信息畅通;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果断决策,保证应急指挥的权威性。
  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畅通;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2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咨询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1 应急领导机构
  建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议定海上搜救重要事宜,指导全国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在交通部设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作为国家海上搜救的指挥工作机构,负责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并承担海上搜救运行管理机构的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实际情况,发挥相应作用,承担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
  2.2 运行管理机构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以交通部为主承担海上搜救的运行管理工作。
  2.3 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包括海上搜救专家组和其他相关咨询机构。
  2.3.1 搜救专家组
  国家海上搜救专家组由航运、海事、航空、消防、医疗卫生、环保、石油化工、海洋工程、海洋地质、气象、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海上搜救技术咨询。
  2.3.2 其他相关咨询机构
  其他相关咨询机构应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要求,提供相关的海上搜救咨询服务。
  2.4 应急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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