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九批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名单的决定
(教督[2006]2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及《
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200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经过评估验收,确定萨嘎县、仲巴县、班戈县、比如县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这4个县基本达到现阶段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要求,其中班戈县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
现将萨嘎等4县的名单予以公布。希望这些县再接再厉,在巩固提高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两基”攻坚规划,力争如期实现“两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