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的通知
(交科教发[2005]6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各港口(港航)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规范交通信息基础数据格式,满足交通行业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的需要,提高交通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部组织开展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编制工作,现将先期编制的公路、车辆、港口、航道、船舶等五部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见附件2)和对应的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见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共享、整合中遵照使用。交通部政府网站上的“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管理系统”(http://jtsjy.moc.gov.cn:88)已正式开通,可供各单位查询和下载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系统用户名为“guest”,密码为“guest”。各单位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姚俊峰,电话:010-65292818,传真:010-65292819,电子邮件:yaojf@moc.gov.cn。
附件:1.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编制说明
2.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略)(公路、车辆、港口、航道、船舶五部分,详见光盘)
3.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值域代码集(略)(公路、车辆、港口、航道、船舶五部分,详见光盘)
交通部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随着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交通信息系统日臻完善,信息资源日渐庞大,但存在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低,系统间、部门间信息难以共享和交换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为推动交通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技术体系的建立,提高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部组织进行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编制工作,结合当前交通行业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的实际情况,先期编制了公路、车辆、港口、航道和船舶等五部分基础数据元集。
二、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