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意义
——环境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通常把防治传染病、促进国民健康和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搞好环境卫生就是通过防治环境“公害”,减少和杜绝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从根本上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创建清洁、舒适、优美、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建立环境卫生体系是为了谋求良好的、卫生的公共环境状态所实施的一种过程管理,是通过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技的以及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手段来实现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状态。建立环境卫生体系对于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高城市和乡村的现代文明程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和谐社会。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应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发展总体目标:
——完善包括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
——营造清洁、优美的市(乡)容市(乡)貌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水平。
——健全环境卫生法规制度、政策体系、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努力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
到“十一五”规划期末,具体目标为:
——采取综合措施,使全国城乡特别是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包装物品消费量快速增长的态势得到遏制;从事环境卫生作业和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主体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向现代企业的转变;处理设施运营基本实现特许经营或委托经营。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体系和规范化的政府监管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运输环境。
——到2010年,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万吨/日,新增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2.1万吨/日;建立和完善城镇日常保洁系统,实现城镇保洁管理法制化、科学化,保洁作业服务规范化、社会化、市场化,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城镇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