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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通知

  ——环境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行业内部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中国政府重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机构,各城市普遍设立了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服务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及民办保洁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发挥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作用。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改革环境卫生作业机制,道路清扫、公厕保洁、垃圾粪便清运普遍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达到了减员增效的目的。各地城市实行了环境卫生有偿社会服务。有171个城市实行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占城市总数的25.9%。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哈尔滨等一些大城市,对环卫作业服务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实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了环卫资源优化配置。北京、上海、广州、石家庄等城市组建了各种类型的环卫清洁公司,促进了环卫作业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农村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开始起步。由于中国农村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村生活废弃物基本上以堆肥农用、内部循环为主。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村生活垃圾中如塑料等不可降解物逐步增多,已不能完全采用原有堆肥农用方式。因此,中国各地政府开始将小城镇、城郊结合部和部分乡村环境卫生纳入所在城市环境卫生体系规划,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一些地方已取得较好成效。
  但是,中国环境卫生体系的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
  ——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环境污染较为突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难以与垃圾排放增长速度匹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2.12%,其余大都采用简易填埋处理,未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处理技术水平较低,影响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由于环境卫生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有的地方对环境卫生体系不够重视,环卫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制约了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管理体制不适应环卫事业进一步发展。有的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分散,执法力度弱化;环卫改革改制工作进展较缓慢,市场化程度不高,机制不活。
  ——环境卫生应急机制存在缺陷。2003年的“非典”疫病灾害在暴露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的同时,也反映出环境卫生预警与应急机制存在缺陷。
  ——乡村环境卫生体系相对薄弱。一些乡村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较慢,缺乏因地制宜的环卫机构和人员从事村镇保洁和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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