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拟于4-9月,选择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交易规模大、辅助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的农资市场,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
(七)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大要案件。拟于7月,公布一批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大案要案。
(八)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行为规范检查活动。拟于8月,由农业部统一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行为规范检查活动,重点检查《
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落实情况。
(九)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拟于9-10月,在全国统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的指挥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农业部各有关司局要切实做好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服务、督查工作。
(二)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
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农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健全案件报告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改进跨区域农资大要案协同查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介入农资纠纷调解,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同时,加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农资打假工作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农资监管绩效评价体系。
(三)加强农资监管能力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资执法和抽检经费,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充实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农资打假队伍。
(四)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农业部将于3月开通《全国农资监管信息网》,各地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地方农业信息网,分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系统,及时公布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发布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信息,通报农资监管和监督抽查结果,实现农资监管工作的网络化。在信息化过程中,要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搞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