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监管重点:继续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推行兽药GMP制度,启动兽药经营GSP工作,重点查处兽药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及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用疫苗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违法活动。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质量监督为重点,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制定、公布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确保补贴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在主要农时季节和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有关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指导。在补贴农机具销售集中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建立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农机具的行为。
水产苗种监管重点:在苗种繁育期间(3-5月)以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为重点,组织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行为,维护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秩序。要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热作种苗监管重点:以天然橡胶种苗监管为重点,加强对种苗的质量抽检,加强育苗标准的完善和宣贯,建立天然橡胶种子种苗生产现状数据库。做好主要热带作物良种的扶优和推荐工作,继续加强热作种苗生产基地的认定,以优质种苗为抓手,优化热作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坚决禁止应移交司法机关而只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对近年来举报反映的假劣农资案件线索、信访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并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农业部对各地立案查办的案件、行政处罚的大要案件和市场抽查结果建立档案系统,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公布一批坑农害农案件。建立协作机制,加大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各地也要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的基础上,建立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档案,实行分类监管。要在重要季节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以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加强农资质量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