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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清查。组织各地和有关单位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档案记录。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等各种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
  省、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与所属或以农业部门名义挂牌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的脱钩力度。各级农技推广服务系统也要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在人、财、物等方面稳步推进经营性和公益性职能相分离。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水产苗种和热作种苗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籽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严格品种审定,切实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强市场质量监督抽查。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行为的检查力度,整顿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逐步建立农药标签重要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和流通市场的质量和标签抽查。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检查。同时,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饲料监管重点:继续开展饲料市场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监督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和饲料标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料大案要案的查处。扩大饲料企业质量安全全程监控试点,推动企业开展HACCP认证和饲料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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