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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李至伦、陈昌智和黄丹华同志在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一、近年来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一直高度关注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中央纪委三次和五次全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国务院国资委非常重视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自2003年组建后,当年11月即召开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明确任务,部署工作,提出要求。两年来,国资委把效能监察作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手段,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了纪检监察机构在组织实施中加强指导,业务管理部门在积极参与中落实责任,中央企业在上下联动中推进和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态势。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指导。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加强企业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与企业管理的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统一性,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对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形成了共识,广大职工积极拥护。
  一是党政领导认识到位。国资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国资委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等讲话中强调把效能监察与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效能监察。明确提出了效能监察作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要在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国资委针对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清产核资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规制度,要求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规范和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三是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国资委纪委、驻国资委监察局把效能监察列入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格局的四项任务之一,先后召开了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研讨会,举办中日企业监督暨效能监察论坛和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培训班,组织理论研讨及出国考察,组织专项检查和加强信息通报,在落实效能监察工作部署和专项工作方案中,加大了组织指导的力度。
  四是积极探索同步推进。国资委从强化出资人监管职责出发,认真探索在现有体制下深化效能监察的工作思路。在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产核资,以及督促检查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业务活动中,成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厅局与纪委监察局协调配合的责任,同时部署、指导、检查和总结效能监察工作。使效能监察与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机统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
  (二)效能监察工作在中央企业得到广泛开展。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部署,在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进程中,紧密联系实际,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确立了效能监察的重要位置,统一安排,同步运作,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充分发挥了效能监察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监督保证作用。一是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许多中央企业选择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营销采购、质量安全等内容进行效能监察立项,在推动中央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针对企业资金运作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不少企业把资金管理作为效能监察的着力点之一,组织协调财务管理、经济核算和审计监督等力量,在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外欠工程款、备用资金、不良债权等方面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了对大额度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三是针对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的重要环节开展效能监察。许多企业加强了重组改制过程中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的监督,对资产清查评估及处置等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四是针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许多企业对重组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对医疗费用难报销、养老保险不足额、住房分配及房补不透明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认真进行效能监察,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通过认真分析企业经营困难,效益流失,甚至亏损破产背后隐藏的消极腐败因素,揭露并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改善和加强管理,提高了企业效益。
  据调查统计:2002年,196家中央企业有93家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占47.4%;2004年,172家中央企业有162家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占94.2%,工作普及率提高近46.8%。效能监察的覆盖面正在向各类公司制企业扩展。2003年1月~2004年12月,1902家二级以上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共立项23344项。其中:国有独资企业立项20336项、股份制企业立项2877项、中外合资企业立项53项、境外企业立项78项。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管理、清收清欠、财务管理和销售服务管理效能监察立项12217项,占立项总数的60%。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54.77亿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75亿元;发现案件线索1225条,追究责任4778人次;提出效能监察建议40536条,采纳36109条,采纳率为89%;作出监察决定4659条,执行4329条,执行率为93%。效能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三)效能监察工作在中央企业向管理的深层次拓展。中央企业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主营业务和不同管理方式等情况,就经营管理的难点以及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特别是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推动效能监察在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逐步向更深的层次拓展。坚持与规范改制和加强管理相统一,通过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中逐步适应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管理。坚持完善经营管理与源头防腐相统一,通过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加大从源头上治本的力度。效能监察已经从一般经营管理的纠错功能向促进经营管理活动整体规范拓展,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推进,从具体项目监察向综合管理监督延伸。据调查统计,围绕企业产权转让的效能监察立项2933项。很多企业开展了对“三重一大”情况的效能监察,有的还对亏损企业进行整体效能监察。从总体情况看,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已经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向资本运营和资产基础管理的深层次延伸,呈现出全方位和多层面向纵深发展的态势。
  (四)对效能监察工作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历时十多年,初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工作基础和运行机制。国资委纪委、驻国资委监察局十分重视对效能监察实践经验的总结,指导中央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理论研究和探索。在2003年召开的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研讨会上,总结了六条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把效能监察放到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摆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位置;必须坚持理顺领导关系和工作关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必须坚持适应企业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两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局,主动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始终坚持效能监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效益、强化管理和源头防腐的基本方向,指导中央企业着力从认识和把握效能监察工作规律上不断深化。
  ——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定位。明确了企业内设监察机构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过程监控环节上具有综合监督性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直接服从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的共识,在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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