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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血铅临床检验技术规范》的通知

  (三)准确度表达
  测定基体和浓度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标准物质(如GBW09131~09133,GBW09139~09140等),测定结果应落入给定的标准值±不确定度的范围内。
  (四)精密度表达
  血铅检测方法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多次测定的标准偏差/平均值)×100〕应根据测定浓度范围的不同而分别为:浓度在20~100μg/L时,RSD≤15%;浓度 > 100μg/L时,RSD≤10%。
  (五)方法检测限
  检测限是可以确知被检出的最低浓度。血铅测定方法的检测限(空白测定值的标准偏差的3倍)不得大于6μg/L。
  (六)方法定量检测限
  定量检测限是在给定的置信水平区间内可报告的样品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血铅检测定量下限(空白测定值的标准偏差的10倍)不得大于20μg/L。
  三、质量保证
  血铅检测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分析前质量保证、分析中质量保证和分析后的质量保证。
  (一)分析前的质量保证
  1、采血前的准备
  (1)采血场所必须远离铅污染源,分别设置采血间和等候间,两间相邻,均有流动温水洗手设备。室内地面和墙壁应易于湿式清洗。采血间四壁无悬挂物,除必要的桌椅外无杂物。采血前清洁采血场所。采血室不得使用风扇降温。
  (2)储血容器采用经抽样空白检测合格的真空采血管(预置抗凝剂)或实验室用的优质聚乙烯离心管(1.5ml)。使用后者,应预先加入已经过空白检测的抗凝剂,如7%的依地酸钠或0.2%肝素钠溶液5—10μl,阴干(并经抽样空白检验合格)。
  (3)所有采血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并熟悉采血过程,知晓操作技术对血铅检测质量的影响。采血前应征得被采血者的同意;若属儿童,应向其父母或监护人解释采血的过程。
  2、儿童血样采集要求
  (1)用于儿童铅中毒诊断的血样必需采集静脉血。
  (2)群体筛查可采用末梢血,但必须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防止污染。血铅水平≥200μg/L时,应复查静脉血。
  3、血样采集
  血样采集在采血间进行。采血人员应戴乳胶或聚乙烯手套。若手套涂粉,接触受检者或血样前应先用静脉采血皮肤清洁法处理手套后再进行操作。
  (1)采集静脉血
  ①按顺序用0.2%硝酸、纯水、碘酒、酒精(或用约5%“洗洁净”棉球、2%依地酸钠棉球、酒精棉球)清洁取血区皮肤。
  ②使用经过检验的同一批号的一次性注射器抽取静脉血,穿刺成功后立即松开止血带。如使用真空采血管可直接注入,并立即摇晃均匀。如使用聚乙烯管留置样本,应当留存双份样本,每管血样为0.5~1ml,注入后立即摇晃均匀,与抗凝剂充分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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