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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未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未通过年度审验,以及鉴定资格被注销的人员,不得从事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登记管理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鉴定人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鉴定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除适用第十四条外,登记管理部门还可以依法给予书面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责令改正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身不授予鉴定资格:
  (一)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严重违反规定,出具两次以上错误鉴定意见并导致冤假错案的;
  (三)受过开除警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及海关缉私部门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依照本办法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鉴定人资格证书


     ┌──────┐         根据《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       之规定,特授予你      资格。
     │   二   │
     │   寸   │
     │   免   │
     │   冠   │
     │   照   │
     │   片   │
     │      │
     └──────┘

  姓名:
  鉴定专业: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20 年 月 日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附件2
鉴定人资格登记申请表


┌────┬────┬───┬───┬────┬────┬───┬───┬──────┐
│姓 名 │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      │
├────┴─┬──┴───┴───┴────┴────┴───┴───┤      │
│      │                            │  贴   │
│所在鉴定机构│                            │  照   │
│      │                            │  片   │
├──────┼─────────────┬──────┬───────┤  处   │
│鉴定机构地址│             │ 邮政编码 │       │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
├──────┼────────┬────┼──────┼───────┼──────┤
│所学专业  │        │最高学历│      │  学  位 │      │
├──────┴──┬─────┴────┼──────┴───┬───┴──────┤
│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          │ 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移动电话 │      │
├──────┴────┬───┴────┴──────┴───────┴──────┤
│所申请的鉴定项目类别 │                              │
├──┬────────┴──────────────────────────────┤
│本 │                                       │
│人 │                                       │
│工 │                                       │
│作 │                                       │
│简 │                                       │
│历 │                                       │
│  │                      申请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
├──┼───────────────────┬──┬────────────────┤
│所在│                   │同级│                │
│鉴定│                   │公安│                │
│机构│                   │机关│                │
│意见│  负责人签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
│  │  (请盖公章)    20  年 月 日│  │ (请盖公章)  20  年 月 日│
├──┼───────────────────┴──┴────────────────┤
│登记│                                       │
│管理│                                       │
│部门│                                       │
│审核│                                       │
│意见│                        负责人签名:         │
│  │                        (请盖公章)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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