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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厦门奇域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厦门奇域科技
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5]2519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闵文市〔2005〕8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厦门奇域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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