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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 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 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