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做好《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发布后的贯彻工作,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成立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争取到2006年年底,将全国50%的县级以上主管领导干部培训一次,落实“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2006年完成详细工作方案的制订,在流入地和流出地深入开展宣传,使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5%。进一步完善监测和疫情直报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在毒品危害严重的省区全面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2006年底将美沙酮治疗门诊数量扩大到300个以上。充分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作用,加大预防艾滋病性传播的干预力度。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医疗救治管理体系,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社区治疗为主的医疗救治体系和救治模式建设,继续做好抗病毒治疗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计划管理和资源整合工作,组织制订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计划,整合监测、干预和治疗等各方面信息。
6、继续做好《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制定,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加强常规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和健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加快“儿童免疫信息个案化管理系统”建设进程。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维持脊髓灰质炎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高敏感性,做好重点地区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制定脊髓灰质炎输入病例和疫苗衍生株病毒发生处理行动预案。提高处理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和疫苗衍生株病毒循环的应急能力。开展实验室脊髓灰质炎感染性材料的封存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消除麻疹实施计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高发省份麻疹的流行。下发并组织实施“全国乙肝防治规划”,开展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和2002年以来出生、未接种疫苗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系统,做好流脑、乙脑疫情的监测,推进高危省份将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工作进程。
7、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颁布后的宣传贯彻工作,突出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血吸虫病疫情比上年下降30%以上。继续开展血防春查工作,加强对重点疫区省血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将血防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集中安排到重点疫区,发挥综合治理项目的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抓好国务院血防办血防联系点,摸索新形势下加强传染源控制和开展综合治理的经验和模式。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应对洪涝灾害后的急性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工作,改善中小学生急性血吸虫病感染比例较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