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转发科技部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
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的函
(安监总司函科技字[2005]45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部针对近两年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审计、监督检查所发现的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一些问题,发出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对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了有关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有关课题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课题经费自查工作,保证课题严格按计划实施,通知如下:
一、严禁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
二、严禁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课题成本;
三、严禁挤占挪用课题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
四、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课题经费预算;
五、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课题经费;
六、严禁课题结题后不及时进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销费用;
七、严禁提供虚假配套承诺或不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
八、严禁课题经费脱离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管。
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纠正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将自查和处理结果按所属部门上报。
联系人:张英喆 阴建康
联系电话:010-64463167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电子邮件:zhangyz@chinasafety.ac.cn
附:科技部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略)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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