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建勘设1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01、法人单位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或《法人单位分支机构代码证书》上的号码填写。未领取国家统一代码或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使用由统计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
02、法人单位名称: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同项目填写,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全称。
03、法人单位曾用名称:指企业最近一次更名前使用的法人单位名称。
04、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同项目填写。
05、登记注册类型: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的登记注册类型,选择【附录(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中的项目填写。
06、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进行填写。
07、邮政编码:指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08、通讯地址:指企业通信地址或经邮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邮政信箱号。
09、联系电话:指企业对外联系用的电话号码(区号+电话号码)。
10、传真:指企业对外联系用的传真机号码(区号+传真号码)。
11、电子信箱(E_mail):指企业在Internet 上建立的信箱地址。
12、网址(Internet):指企业在 Internet 上建立网站的域名。
13、勘察设计证书编号:按勘察设计证书上的前六位编号填写。具有2个及以上勘察设计证书的,只填写其中一个主营业务的勘察设计证书编号。
14、勘察设计证书分类:勘察设计证书分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具有2类资质证的,只填写其中一个主营业务的资质证书分类。企业没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等其他资质证书的,填入“其他”项。
15、勘察设计证书专业类别:指勘察设计证书上注明的行业、专业或专项类别,选择【附录(二)勘察设计证书专业类别与代码】的项目填写。企业勘察设计证书具有2个及以上类别的,选择其中一个主营业务填写。
16、勘察设计证书等级:指企业选择主营业务证书上注明的资质等级填写。
17、企业隶属关系:指勘察设计企业的隶属关系,选择【附录(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的项目填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包括直接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企业和其下属企业。
18、中央企业直接上级单位名称:“国务院有关部门隶属企业(暂未脱钩)”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需填写上级单位的名称。
19、注册资本金:币种、万元,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同项目填写。
20、企业设立子公司数:指企业设立并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数。
建勘设2表-- 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01、期末从业人员合计: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正式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等。不包括离开本企业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01≥02】。
02、其中:聘用人员: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中工作的,且与企业签有一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
03、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合计。 【03≥04+05+06;03≤02】
04、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指企业聘用人员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05、中级职称人员:指企业聘用人员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06、初级职称人员:指企业聘用人员中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07、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各类注册执业人次合计。一人持有2种及以上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按证书计算人次。【07=08+09+……+15+16;07﹤02】
08、一级注册建筑师: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09、二级注册建筑师: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筑师。
10、注册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等。
11、注册城市规划师: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城市规划师。
1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13、注册监理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4、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仍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15、一、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和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16、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如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等。
建勘设3表-- 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
01、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指根据工程勘察合同额,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包括完成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
02、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合计:指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额,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包括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