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粮食局公告2005年第5号——授予“北京市南郊粮食收储库”等580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
国家粮食局公告
(2005年第5号)
根据《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
》和《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授予“北京市南郊粮食收储库”等580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