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06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步伐,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建设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为加速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实现技术跨越、提升国际竞争力创造重要条件。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是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从培育创新主体出发,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针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薄弱环节,以企业自主创新的现实需求为导向,建设与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代表行业领先水平,有利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
(三)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的实施,引导和扶持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建立较为系统、完备,基本满足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基础设施体系,在重点关键研究试验设施上力争达到国际水准,支撑企业在自主创新重点领域实现局部突破,形成创新基础设施与自主研发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加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二、支持重点与方式
(一)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重点围绕国民经济主要产业领域,特别是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以及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领域,支持对上述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重点骨干企业,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是中央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由企业筹集,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国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基础设施中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建设,建立相应的实验室、研究中心或工程化验证平台等。鼓励多渠道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应对项目给予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