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交换流程
(一)数据汇总、比对流程
通过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将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汇总到交换中心;以工 商部门的企业信息为基准,对汇总信息进行信息一致性比对,比对的结果经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返回给四部 门及交换中心;交换中心将完整、一致的企业基础信息存储到企业基础信息库。
(二)新增企业流程
1、工商部门的新增企业注册开业登记信息经交换中心交换给质监部门。
2、质监部门赋组织机构代码,经交换中心把含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业开业登记信息交换给国税和地税部门, 并将赋码信息交换给工商部门。
3、国税和地税部门分别增加税务登记信息,并经交换中心将税务登记信息交换给工商和质监部门。国税登 记信息交换给地税部门。地税登记信息交换给国税部门。同时,分别经交换中心将完整的企业基础信息存储到 企业基础信息库。
(三)变更、年检、注(吊)销企业流程
1、工商部门变更、年检、注销、吊销企业流程
工商部门将业务应用信息库中企业变更、年检、注销、吊销等信息经交换中心交换给国税、地税和质监部 门。同时,交换中心更新企业基础信息库中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变更、年检、注销、吊销等信息。
2、国税部门验换证、注销、处罚流程
国税部门将业务应用信息库中企业验换证、注销、处罚、无照经营企业等信息经交换中心交换给工商、地 税和质监部门。同时,交换中心更新企业基础信息库中国税部门提供的企业验换证、注销、处罚、无照经营企 业等信息。
3、地税部门验换证、注销、处罚流程
地税部门将业务应用信息库中企业验换证、注销、处罚、无照经营企业等信息经交换中心交换给工商、国 税和质监部门。同时,交换中心更新企业基础信息库中地税部门提供的企业验换证、注销、处罚、无照经营企 业等信息。
4、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废置、变更流程
质监部门将组织机构代码废置、变更等信息经交换中心交换给工商、国税和地税部门。同时,交换中心更 新企业基础信息库中质监部门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废置、变更等信息。
流程图(略)
四、系统总体框架
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总体框架:交换网络、交换前置机、前置交换信息库、信息交换系统、信息 交换桥接、企业基础信息库、管理与服务系统。
系统拓扑结构如下。(略)
系统总体框架如下。(略)
(一)交换网络:连接工商、国税、地税、质监、交换中心交换前置机的网络。
(二)交换前置机:由操作系统、前置交换信息库、信息交换通讯接口、信息交换桥接接口、前置交换安全 管理模块组成。
(三)前置交换信息库: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及交换中心之间共享信息双向交换的中转数据库 。包括部门对外发布的信息和从其他部门接收的信息。
(四)信息交换系统:实现不同部门前置交换信息库之间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信息交换传递系统。
(五)信息交换桥接:由部门业务应用信息库到前置交换信息库之间的信息交换桥接接口,以完成两个信息 库之间的在线实时交换。
(六)企业基础信息库:是以工商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为基础,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经在线实时交 换及信息比对后形成的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七)管理与服务系统:由数据比对、企业基础信息库管理与维护、日志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数据备份 以及对整个交换运行情况的监控等部分组成。
五、系统建设规范
(一)地方同级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间通过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进行在线实时信息交换,建 立符合中心交换管理要求的交换与共享模式。
(二)使用全国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企业基础信息的唯一标识。
(三)建立以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为基础、以全国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企业基础信息库。
(四)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协助牵头单位开发业务应用信息库与前置交换信息库之间的信息交 换桥接,各自负责运行和管理信息交换桥接,实现在线实时信息交换。
(五)系统设计应具有前瞻性,采用开放、标准、可扩展的技术体系架构。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系统的 设计要符合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之间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的需要,能够满足将来更多部门之 间信息交换与共享扩展的需要,成为地方未来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公共信息交换平台的组成部分,避 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