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5号--废止1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6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银行和信用社不能办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银发[1987]136号 1987年5月9日)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深圳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近来,接到不少地方反映,一些地方专业银行和信用社未经批准开办保险业务。鉴于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属于不同性质的金融业务,各家银行和信用社能否开办保险公司或办理保险业务尚需在改革过程中慎重研究。因此,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各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信用社暂不得开办保险业务。已经开办的应停下来,已办的业务移交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