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1987年新种类金融债券的批复
(1987年6月11日)
中国工商银行:
你行(87)工银计字第28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一九八七年向个人发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6亿元。债券期限一至五年,债券利息逐年累进,按年计息。利率第一年年息9%,第二年10%,第三年11%,第四年12%,第五年13%,计单利。此种债券可以转让。
二、批准你行一九八七年向个人发行贴水金融债券4亿元。债券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档,债券利率一年期为年息9%,三年期为10%,五年期为11%,计单利。此种债券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