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社会保险收支预算科目问题的通知
(1987年4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司(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
根据我部[87]财综字第8号《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预算收支科目问题规定通知如下:
一、1987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增设“01社会保险收支类”一“类”表外科目。具体科目编号、名称和说明见本通知“附件”。
二、1987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第200款“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科目第208款“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取消。
三、1987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类”,增设第216款“地方财政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补贴支出”一个“款”级科目。根据《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在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地方财政对此项基金的差额补贴列入本科目核算。
以上各点,请即布置执行。
附:
1987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表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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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号│ │ ┃
┠──┬─┤ 科目名称 │ 说明 ┃
┃款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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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类 │指国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专项列收┃
┃ │ │ │列支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社会保险基┃
┃ │ │ │金性质的收支适用本类科目.不纳 ┃
┃ │ │ │入预算管理的不适用. ┃
┃010 │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指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专职┃
┃ │ │收入 │机构组织的各项收入. ┃
┃011 │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指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专职┃
┃ │ │支出 │机构办理的各项支出. ┃
┃012 │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指地方财政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
┃ │ │补贴收入 │险基金的差额补贴. ┃
┃013 │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指"专职机构"本年决算收大于支的┃
┃ │ │上年结余收入 │基金结余,转作下年收入来源的项┃
┃ │ │ │目. ┃
┃020 │ │国营企业退休养老基金收入│指管理国营企业退休养老基金的社┃
┃ │ │ │会保险机构办理的各项收入. ┃
┃021 │ │国营企业退休养老基金支出│指管理国营企业退休养老基金的社┃
┃ │ │ │会保险机构办理的各项支出. ┃
┃023 │ │国营企业退休养老基金上年│指上述机构本年决算收大于支的基┃
┃ │ │ 结余收入 │金结余转作下年收入来源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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