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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意见

  继续发展高、中等函授、夜校、广播电视教育和自学考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商业高、中等学校在发展普通教育的同时,要积极承担成人学历教育的任务,并积极开展开放式、远距离教学。部属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发展函授、夜大学教育;继续办好干部、教师专修科,适应发展教师本科班;要创造条件试办招收在职领导干部,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的硕士研究生班;加强与有关学校的横向联系,发展联合办学。管理干部学院、职工大学应利用自己同企业、行业关系紧密的有利条件,结合需要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企事业单位培养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各类成人学校要以地区为主,发展横向联合,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发挥优势,做到地区配套。有些特殊专业,也可以按系统联合。要创造条件实行各种不同形式教育之间,同专业、同层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相互沟通,学科成绩相互承认。要根据商业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成人教育的特点,改革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并根据具体条件分别实行学年制、学分制等多种制度。
  要加强同企业的联系,做到教学、科研、经营管理(生产),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四)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随着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在进行或完成相应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的同时,还必须经常地进行扩展和补充新知识、新技术的继续教育,以保持其知识结构、综合技术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先进性,增强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继续教育可以采取专业进修、专题培训或单项培训等多种形式。各级商业(粮食、供销)部门和商业部各专业司、局,要把继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注意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制度,并根据本行业继续教育对象的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适时开展培训。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利用现有条件积极承担继续教育的任务。
  (五)转变职能,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举办商业成人教育的积极性。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为了适应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和搞活企业的需要,商业部的教育管理机构必须转变职能,即由原来的行政指挥转向宏观管理和指导服务。要把发展商业成人教育的责任和权力交给地方商业部门和基层单位,给他们以更大的自主权。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制订培训规划,确定培训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同时,要把发展成人教育的任务列入企业经理(厂长)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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