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入行接到汇票挂失申请书,应审查是否属本行解付现金的汇票,并查对确未解付时,方可受理。在第一联汇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第二、三联于登记“汇票挂失登记簿”(格式可由分行规定)后专夹保管,凭以掌握止付;如收款人委托汇入行通知汇出行挂失的,应即办理挂失通知手续,采用电报通知的凭第三联拍发电报(附式一)。俟汇票有效期满一个月后,确未发生问题,即以查询书代通知并附汇票挂失申请书第二联,通知汇出行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汇出行接到汇入行发来的挂失通知,应抽出原专夹保管的汇出汇款卡片和多余款收帐通知核对无误后,一并另行保管,凭以控制退汇。俟接到汇入行寄来的通知和第二联汇票挂失申请书,即可办理退款手续。对未在银行开立存款户的汇款人,汇出行另以便条通知其持原第一联票汇委托书(存根)和本人身份证件来行办理领款手续。汇出行办理退款手续时,应填制一联特种转帐收入传票作收入传票(退现金的免填),原保管的汇出汇款卡片代付出传票。其分录是:
(收)××科目 汇款人户(或库存现金科目)
(付)汇出汇款科目
转帐后,销记汇出汇款帐,在摘要栏注明“汇票遗失汇款退还”字样。同时,在多余款收帐通知上加盖转讫章,作退款收帐通知交汇款人。
2.汇出行接到汇票挂失申请书,应查对汇出汇款帐和汇出汇款卡片系属指定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汇票,并确未注销时方可受理。在第一联汇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第二、三联于登记“汇票挂失登记簿”后,与原汇出汇款卡片和多余款收帐通知一并另行保管,凭以控制退汇;如收款人委托汇出行通知汇入行挂失的,即办理挂失通知手续,采用电报通知的凭第三联拍发电报。
汇入行接到汇出行发来的挂失通知,并查对确未解付后,挂失通知专夹保管,凭以掌握止付。俟汇票有效期满一个月后,确未发生问题,即通知汇出行办理退款手续。其手续比照前项规定。
填明收款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遗失,不办挂失手续,但汇入行和汇出行应当协助防范。汇出行俟汇票有效期满一个月后,确未发生问题时,由原汇款人备函说明情况后办理退款手续。
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遗失,不办理挂失手续,也不予协助防范。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加强票汇结算凭证的管理,票汇结算凭证是银行的重要空白凭证,各级银行均应严密领发手续,按每本一元为记帐单位,纳入“空白重要凭证”表外科目核算。分发和领用时,都要详细记录凭证本数、份数和起讫号码。票汇结算凭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专人办理签发。签发时,应按号码顺序使用。对写错的凭证,应当加盖“作废”戳记另行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自行撕毁。未用的空白凭证必须入库(保险柜)保管,不得放在办公桌内,更不得任意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