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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7年6月15日)


  几年来,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各级地方政府提高了对教育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加强了对基础教育的领导;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办学积极性,办学条件有所改善,教师待遇有所提高;加快了农村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中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逐年提高;农村中等教育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职业技术教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的状况正在改变,“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方针正在得到贯彻落实。实践证明,中央关于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完全正确的。
  当前,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教育与四化建设相脱离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扭转;一些同志对改革的意义认识不清,认为改革是“国家卸包袱,地方背包袱”,有些同志则担心改革会重蹈“文化大革命”中“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覆辙;有的地区改革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把改革简单地看作是解决办学经费的措施,或简单地将学校管理权限层层下放;一些地区管理基础教育的职责权限划分不够合理;筹措办学经费的渠道还不畅通,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没有落实。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必须抓紧解决。
  为了使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更加健康、深入地进行,当前各地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其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地方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使之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把文化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教育以为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主,促进教育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我国基础教育的大头在农村。据1985年统计,县以下(含县)农村小学在校学生约占全国小学生总数的92%,中学在校学生约占全国中学生总数的82%。同时,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与城市相比还很落后。因此,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对我国整个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与基础教育的发展紧密相关。我国原有的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是为适应原来的经济体制建立的。在国家的经济体制、财政体制和农村政权建设发生了深刻变化之后,这种教育管理体制就显得很不适应,如不及时改革,势必影响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因此,这一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使之更好地为当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项战略措施,也是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而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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