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
《规定》的要求,对当地小学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找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贯彻
《规定》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教育厅(局),要在今年暑期前,有计划地组织各市、县对所属城镇小学和乡中心小学贯彻落实
《规定》的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各地一定要把检查
《规定》执行情况,同学习、宣传
《规定》,总结、推广有关经验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认真落实
《规定》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和学校,要给予表扬,总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对不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给予批评和帮助;对一切违反
《规定》的做法,均应予以纠正。今年秋季开学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应在适当时候,对部分地方和学校执行
《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对那些贯彻
《规定》不认真的地方和学校,更需组织复查,以求
《规定》的要求切实得到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告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附件:
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