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建
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工作的通知
(1990年3月13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市物资厅(局):
一九八三年以来,物资部门试行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物资进行配套承包供应的办法,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践证明,配套承包是物资流通领域取得初步成效的一项改革,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发挥物资部门综合优势、提高服务水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供应方式,对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加速物资流通,提高社会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增强调控能力,更好地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建设,经研究决定,从一九九0年起对配套承包供应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的订货办法,进行必要的改进。即由过去将物资按项目划转到地方订货供应,改由中国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公司)直接订货供应,实行中基公司对项目物资供应的全面负责制。这样做的好处是减少层次和环节,使计划与供应密切衔接,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能力。为进一步做好配套承包供应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配套承包是以建设项目为中心组织物资供应,必须坚持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的宗旨,想项目所想,争项目所急,千方百计为重点建设项目解决物资供应上的困难。对过去行之有效的许多好做法要继续坚持,进一步做好。部分品种实行的“地区平衡”订货,物资部有关司局、总公司和各地物资部门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二、配套承包供应是多品种、系列化的服务,要实行多层次、多类型、多方位的联合,增强总体能力。联合可以是横向的,也可以是纵向的;可以是紧密的,也可以是松散的。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保供促销,建立稳定的资源基地和销售市场。要不断扩大配套供应物资的范围,对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也可以试行联合承包供应,以更好地保证重点建设。
三、端正经营思想,培育企业精神,切实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各级承包公司要牢固树立“用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好思想、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