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问题的复函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问题的复函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人民银行银复[1990]197号《
关于贷款利率问题的复函
》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
各行结合实际可增设一年期以下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档次,其利率水平按建总函字[90]第150号文所附人民银行明传电报执行,即三个月贷款年利率为7.92%;六个月贷款年利率为9%。
2、
对人民银行关于特种贷款利率的规定各行要坚决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