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领导体制问题的通知
(1990年3月9日)
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9]9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原则上继续推行校长负责制。但根据学校规模的大小,工作任务的复杂程度等不同情况,也可以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实行何种领导体制,根据上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商学校所在地党委确定。无论实行何种领导体制,学校党组织都是学校的政治领导核心,全面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工部,监督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学校党组织应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把学校办成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