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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开展岗位培训的实施意见(试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开展岗位培训的实施意见(试行)
(建总函字[1990]第177号 1990年5月25日)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岗位培训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为了推进我行人事、教育制度改革,有效地提高全行职工队伍素质,以适应建设银行改革发展的需要,总行决定从1990年起,把职工教育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岗位培训上来,对全行职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岗位培训,并使岗位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岗位培训的指导思想
  岗位培训是对在岗、转岗或新上岗职工,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在一定政治、文化基础上进行的相应岗位必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专业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定向培训。岗位培训要重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艰苦创业精神作为培训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坚持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方向,加强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岗位培训的原则和方法
  岗位培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建设银行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按需施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强调针对性、实用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严格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确保教学质量。岗位培训方式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坚持以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要坚持先试点后铺开,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展开。
  三、岗位培训的组织领导与各部门分工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岗位培训的重要意义和任务的繁重性,要充实教育工作的力量,加强领导和精心组织管理。总行、分行应成立岗位培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岗位培训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具体培训实施应以教育、人事部门为主,教育、人事、工会和有关业务部门通力协作,按照总行、分行和地市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一)总行负责:
  1.制定岗位培训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行系统开展岗位培训的总体方案和主要岗位系列的《岗位规范》;制定指导性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有关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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