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技术改造贷款项目,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扩大品种,增加产量;(2)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3)改造更新设备,节约能源,降低消耗;(4)合理利用资源,进行资源综合利用;(5)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等。在计算上述几种类型项目的费用效益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摊费用,计算新增效益。
第六条 对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进行经济评估时,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有效生产期,建设期按实际情况确定;有效生产期根据主要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和产品寿命期(即产品的市场需求期)确定。工业项目有效生产期计算一般不宜超过20年。
第二章 企业资信评估
第七条 企业资信评估是建设银行对申请技术改造贷款的企业的经营行为、企业的技术经济实力、管理水平、信用程度及经济效益等现有状况的综合评估,对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建设银行优先评估其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 企业经济技术实力的评估,主要内容有:
(1)企业的历史沿革;
(2)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技术改造后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可利用额;
(3)企业流动资金总额,流动资金周转情况分析;
(4)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
(5)企业产品规格、品种、产量、质量及销售情况;
(6)企业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数量以及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
(7)企业固定资产利用率;
(8)企业资产负债率及资产负债情况;
(9)企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九条 企业管理水平的评估,主要内容有:
(1)企业领导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知识结构及年龄结构;
(2)企业产品的销售网络及销售人员的推销能力;
(3)企业财务、技术检验、岗位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程度。
第十条 企业信用的评估,主要内容有:
(1)以前年度贷款按期偿还率;
(2)产品销售及其他经济合同履约率;
(3)产品合格率及优良率。
第三章 技术改造必要性与生产建设条件评估
第十一条 技术改造必要性的评估,主要包括:
(1)技术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地区规划和行业规划的要求;
(2)分析产品性能、品种、规格构成是否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有无竞争力;
(3)分析技术改造后的产品是否属于短线或升级换代的产品;
(4)技术改造后,是否能降低能源、原材料等物资消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改善和保护环境;
(5)分析技术改造规模是否经济合理;
(6)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工业结构调整、企业联合和生产专业化的要求。
第十二条 建设条件的评估,主要分析:
(1)技术改造投资方案对城市建设发展有哪些要求,是否有同步建设方案;
(2)技术改造投资方案是否符合城市整体改造规划和国土管理的要求和规定;
(3)根据不同行业项目建设的特点,有重点地评估项目是否具备建设条件;
(4)企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配套建设资金是否落实,相关协作配套项目是否有同步建设方案。
第十三条 生产条件的评估,主要内容有:
1、根据不同行业项目生产的特点, 有重点地评估企业技术改造后是否具备生产条件;
(1)加工工业项目, 要着重分析项目技术改造以后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是否有稳定可靠的来源;
(2)矿山资源技术改造项目要着重分析工程、水文地质、 资源储量是否清楚,是否具有资源储委会批准的资源储量及其品位的开采价值的报告;
(3)交通运输项目要着重分析是否有可靠的与设计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货运量;
2、原材料、燃料采购及产成品销售运距是否合理经济;
3、是否有可行的环境保护方案,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三废”治理措施。
第四章 工艺技术评估
第十四条 技术改造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在经济合理条件下,是否先进、适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进步发展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是否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否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是否有利于降低能源、原材料等物资消耗;是否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否有利于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是否有利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第十五条 企业所采用的设备是否属于国家已明文规定淘汰、禁止采用的设备;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经过工业试验和鉴定。
第十六条 引进技术和设备有无必要,是否符合我国国情,是否与国内设备、零配件、工艺技术相互配套:一个项目从多家引进设备时,要分析多家设备、工艺、技术是否配套协调,是否相互衔接;分析引进技术和设备所采用的技术标准是否申请专利。
第五章 基础经济数据的测算与评估
第十七条 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评估,原则上采用“有无对比法”,计算技术改造与不进行技术改造相对应的增量效益与增量费用,从而计算增量部分的评估指标。
第十八条 基础经济数据测算与评估的内容有:
1、固定资产投资额评估(见技改评估表1)。
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新追加的投资和可利用的企业原有固定资产,若不进行技术改造时,企业原有固定资产价值继续使用年限,明显小于计算期时,可利用的企业原有固定资产价值按帐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净值)计算,否则应按重估值计算。
2、资金筹借方式及分年度用款计划(见技改评估表2、2-1)。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和流动资金筹借方式是否可行,各种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可靠,投资使用计划安排是否得当。
3、新增产品总成本估算(见技改评估表3)。新增成本的测算,应反映出进行技术改造和不进行技术改造两种情况的差别。计算技术改造项目的新增成本时,还应包括使用企业原有公用工程时,所应分摊承担的折旧和大修理费用。一般按新增产值与总产值的比例分摊。
4、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测算(见技改评估表4)。
(1)与老厂原有效益可以分开的(当扩建独立车间,开发新产品时), 其新增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为技术改造部分新增量;
(2)与老厂原有效益难以分开计算的, 可分别计算技术改造与不进行技术改造时的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两者之间的差额量。
5、利润估算(见技改评估表5)。
(1)不增加产量,只降低生产成本的技术改造项目, 其增量利润为成本节约额。
(2)只提高产品质量,不增加产量时, 因价格提高而增加的利润视为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利润。
6、新增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需要量一般按销售收入资金率法或产值资金率法进行测算。
7、固定资产折旧额估算。一般采用直线折旧法进行综合折旧。
第六章 财务效益评估
第十九条 财务效益评估是从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财务价格,对项目的费用、效益进行计算与分析,并据以评估技术改造项目财务效益。
第二十条 财务效益评估中,各种投入物和产出物的价格,在项目计算期内各年使用同一财务价格计算。财务价格一般指现行国家统一价格、市场贸易价格,以及根据市场行情和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进行测算的预测价格。
第二十一条 财务效益评估基本报表。主要有:
1、财务平衡表(见技改评估表6)。根据技术改造项目的具体财务条件,估算、分析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的资金盈余或短缺情况,为选择资金筹措方案,计算贷款偿还期提供基本数据。
2、财务现金流量表(见技改评估表7)。该表以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作为计算的基础,用以计算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等评估指标。编制技术改造项目财务现金流量表时,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1)技术改造项目在改造期间的企业停产损失和减产损失, 原有固定资产拆除等清理费用,应作为现金流出。
(2)企业原有固定资产变卖收入应作为现金流入。
(3)单纯以提高产品质量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 因产品质量改善而提高了产品销售价格,扩大了产品销售量而增加的销售收入,应作为现金流入。
3、贷款偿还期计算表(见技改评估表8)。该表是利用财务平衡表中的有关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可用作还款的利润、折旧基金及其他收益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的报表。
4、财务外汇流量表(见技改评估表9)。利用外资技术改造项目,产品出口创汇及替代进口节汇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应编制财务外汇流量表,用以测算、分析计算期各年的净外汇流量和财务外汇净现值、财务换汇成本等指标。
第二十二条 财务效益评估指标。
(一)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是指一个技术改造投资方案,进行技术改造与不进行技术改造时,计算期各年内差额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其表达式为:
n -t
∑(△CI-△CO)·(1 +FIRR)=0
t=0 t
式中:△CI--差额现金流入量;
△CO--差额现金流出量;
(△CI-△CO) --第t 年的差额净现金流量;
t
n
∑ --项目计算期总和;
t=0
n --项目计算期。
财务内部收益率通常采用试算法求得,公式为:
|NPV1|
FIRR=i1+(i2-i1)1----------------------------
|NPV1| +|NPV2|
式中:i1--试算中的低折现率;
i2--试算中的高折现率;
|NPV1| --对应于低折现率i1的净现值(正值)绝对值;
|NPV2| --对应于高折现率i2的净现值(负值)绝对值;
试算时,选择净现值等于正值和负值的两个折现率,两个折现率之差,最大不超过5 %,然后用插入法找到一个净现值等于零的某个折现率,即为内部收益率。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基准收益率时,表明项目的盈利大于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一般情况下,财务内部收益率只有大于或等于基准收益率或规定的折现率时,项目才可以考虑接受。
(二)财务收益净现值(FNPV),是指按部门或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或规定的折现率,将技术改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差额净现金流量折现到项目实施初期(即基准年)的现值之和。计算式为:
n
FNPV= ∑ (△CI-△CO) ·at
t=0 t
式中:at--折现率对应于第t 年的折现系数。财务收益净现值大于零或等于零时,说明该项目对选用的折现率或基准收益率来说,项目是可以接受的。财务收益净现值越大,项目的盈利能力就越高;反之,净现值小于零,则说明项目的盈利能力没有达到基准收益率或规定的折现率的水平。
本办法中,计算财务收益净现值时,折现率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中关于折现率的确定办法处理。
(三)贷款偿还期,是指按国家财税制度有关规定,项目投产后可以用于还款的企业实现利润扣除企业留利后的利润、折旧基金及其它收益额偿还建设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包括项目建设期)。在计算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包括在承包、租赁中出现合并、分立)的借款企业的贷款偿还期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377 号文规定,对新的技术改造贷款,实行税后还贷。 其他经营方式企业的技术改造贷款,仍实行税前还贷。贷款偿还期超过建设银行规定的相应贷款偿还年限时,项目不能接受。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建设期每年贷款利息=(年初贷款及利息累计+本年贷款支用数/2)×年利率
生产期每年利息计算公式:
投产期每年应计贷款利息=(年初贷款及利息累计-本年还本付息/2)×年利率;
还清贷款年份应计利息=年初贷款及利息累计/2×年利率
计算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偿还期时,应偿还额包括企业的原有负债,企业的原有盈余资金也可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四)投资利润率,指技术改造完成后,产品达到设计能力的正常生产年份内,其新增年利润与项目新增总投资之比率。
计算公式为:
新增年利润总额
新增投资利润率=-----------------×100%
新增总投资额
新增总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新增流动资金+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净值新增年利润总额=新增销售收入-新增总成本-新增销售税金-新增技术转让费-新增资源税-新增营业外净支出
(五)投资利税率,指技术改造完成后,产品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正常年份内,其新增利税额与项目新增总投资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新增年利税总额
新增投资利税率=------------------- ×100%
新增总投资额
新增年利税总额=新增销售收入-新增总成本-新增技术转让费-新增营业外净支出新增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新增流动资金+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净值
本办法中暂定以国家计委计标[1987]1359号文中发布的《1985年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财务三率》中各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为对应行业技改项目的基准利润率、基准利税率。
第二十三条 涉及外资、外贸的项目。生产替代进口产品的项目,还应计算外汇偿还能力、财务换汇成本、财务外汇净现值、外汇投资节汇率等指标。
(一)外汇偿还能力。利用国外贷款资金的项目,其国外借款部分的还本付息,按已经明确的或预计可能的借款偿还条件,进行评估计算,分析项目的外汇借款偿还能力。